-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 【规格】0.15g*30粒
- 【生产厂家】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498
- 【药品本位码】86901024000253
【产品名称】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适 应 症】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用法用量】
1.口服,一次15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12mg(一日4粒~8粒)。
5.饭前吃。
【不良反应】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能恢复正常
【注意事项】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49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02400025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英文名称 Ranitid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兴药村426号4-2号
规格 0.15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14
编号 渝20100040
分类码 HabC
备注
省市 重庆市
企业名称 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立新
企业负责人 杨立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兴药村426号4-2号
生产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兴药村426号4-2号*
生产范围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溶液剂(外用)、软膏剂、片剂(激素类)、原料药、药用辅料*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8于201205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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