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大山楂丸
- 【规格】9g*10丸
- 【生产厂家】安徽省聚圆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407
【产品名称】大山楂丸
【功效主治】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化学成分】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
【药理作用】本品为伤食类非处方药药品。山楂含脂肪酶,有助于食物消化,山楂能刺激胃及十二指肠粘膜,促进胃液和胰液的分泌。山楂浸膏具明显的降血脂作用,实验性高血脂的小白兔连续服用山楂3周后,其血清总胆固醇含量显著低于对照组。麦芽、神曲含淀粉酶、蛋白酶,有助于淀粉、蛋白质食物的消化。人体实验表明麦芽煎液对胃酸及胃蛋白酶的分泌有轻度促进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 症】尚不明确。
【产品规格】每丸重9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
【贮藏方法】密闭。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40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33100001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大山楂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安徽省聚圆堂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格 9g/丸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3-05
编号 皖20100228
分类码 ZbY
备注
省市 安徽省
企业名称 安徽省聚圆堂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路巨元
企业负责人 路巨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产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产范围 丸剂(大蜜丸),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蒸制)*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8 201205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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