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维C银翘片
- 【规格】18片
- 【生产厂家】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510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维C银翘片
【成 份】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薄荷油、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淀粉、二氧化硅、枸橼酸、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
【性 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褐色,夹杂有少许白点;气微,味微苦。
【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避光。
【有 效 期】18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51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833000772;86901833000741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1833000772[每片重0.4g(薄膜衣片,含维生素C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05mg];86901833000741[糖衣:每片含维生素C 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
产品名称 维C银翘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路50号
规格 糖衣:每片含维生素C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每片重0.4g(薄膜衣片,含维生素C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05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30
编号 鄂20110016
分类码 HbZab
备注
省市 湖北省
企业名称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辜淑华
企业负责人 翟伟东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路50号
生产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路50号*
生产范围 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浓缩丸、水丸、水蜜丸、糊丸)、合剂、糖浆剂、散剂、露剂、口服溶液剂、酊剂(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9于201205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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