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麻苯美片
- 【规格】12片+6片
- 【生产厂家】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4121/国药准字H20094117
【成 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1 5毫克。 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聚维酮K30、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
【性 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
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I --2片,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Ⅱ嵩等患者以及老年人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 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 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2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04400012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Tablets Ⅱ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规格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9-11-25
编号 京20100104
分类码 Hb
备注
省市 北京
企业名称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苟娜佳
企业负责人 魏东
企业类型 独资经营(港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生产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19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18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1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04400013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麻苯美片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Diphenhydram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规格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盐酸苯海拉明25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9-11-25
编号 京20100104
分类码 Hb
备注
省市 北京
企业名称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苟娜佳
企业负责人 魏东
企业类型 独资经营(港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生产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19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18
adm0009于20120517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