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感冒灵胶囊
- 【规格】0.5g*24粒
- 【生产厂家】江西川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221
- 【条形码】6931388327257
- 【药品本位码】86905272000089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感冒灵胶囊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规 格]每粒装0.5克(含对乙酰氨基酚100毫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22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27200008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感冒灵胶囊
英文名称 ----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川奇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南昌市青山湖大道388号(民营科技园)
规格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咖啡因2m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6-02-15
编号 赣20110114
分类码 HbZb
备注
省市 江西省
企业名称 江西川奇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小毛
企业负责人 尹家琪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南昌市青山湖大道388号(民营科技园)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大道388号(民营科技园)*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口服液、糖浆剂、煎膏剂、合剂、口服溶液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8 201205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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