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 【规格】10g*30袋
- 【生产厂家】江西心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994
- 【药品本位码】86905373000049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994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7300004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心诚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医药工业园
规格 每袋装10克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29
编号 赣20110065
分类码 HbZb
备注
省市 江西省
企业名称 江西心诚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有根
企业负责人 陈和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宜春市袁州医药工业园
生产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医药工业园*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8 201205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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