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内药片变粉末 厂家愿意退款

2008-10-09 10:14:18    来源:  作者:

    保质期内药品变质药片呈粉状,消费者疑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商家称消费者保管不当致药品氧化而拒绝。8日下午,记者联系药品生产厂家,厂家表示愿意为消费者退款。

    今年6月14日晚,杜先生在位于海府路的一家药品超市,为妻子购买了一盒“柏德龙”牌甲硝唑阴道泡腾片(2×8片装,产品批号为:14367120),生产日期为2007年9月21日,有效期至2009年8月。国庆前,杜先生的妻子使用后,怀疑这盒药有质量问题。

    8日下午2时左右,记者来到杜先生买药的药品超市了解情况。据超市一位姓何的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没有同意退货,主要是因为消费者10月3日才来超市反映问题,与购买时相距几个月。出现这样的问题,很可能是他自己保管不当所致,“这个产品贮藏方法对环境的温度是有要求的,所以很可能是保管不当氧化了。”

    下午5时14分,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辽宁柏德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她表示,消费者可以把产品寄回厂家,由厂家负责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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