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 【规格】0.3g*1000s
- 【生产厂家】大同市卫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173
- 【药品本位码】86902847000130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成 份】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蔗糖。
【适 应 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重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痛经、神经痛。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不良反应】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尚不明确。
【作用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但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贮 藏】密封保存。
【有 效 期】3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17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84700013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片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大同市卫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倍加造工业园区
规格 0.3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04
药品生产企业
编号 晋20110048
分类码 HbZb
备注
省市 山西省
企业名称 大同市卫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居其
企业负责人 高居其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县倍加造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 山西省大同县倍加造工业园区*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青霉素类)*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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