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2012年第2号)奥博脑复康治疗仪上黑榜
>http://www.kmfda.gov.cn/News/shownews.aspx?ID=120625133728-60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经审查下列药品(非药品)的宣传属于违法广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大众健康,现予警示。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请广告代理公司、媒体加强广告审查,停止代理、发布违法广告。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查看价格请上药品价格315网.
序号 35
广告名称 奥博脑复康治疗仪
药品通用名称(广告标注名称) 奥博脑复康治疗仪(脑复康增效器、健脑仪)
生产企业 哈尔滨奥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刊登媒介名称及时间 昆明人民广播电台《幸福频道》2012.3.8
违法原因 夸大产品适用范围
相关链接:哈尔滨奥博医疗奥博脑复康治疗仪、秦皇岛宝康创奇医药欺骗患者!
>http://www.21food.cn/html/news/26/309488.htm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07年第2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哈尔滨奥博医疗奥博脑复康治疗仪、秦皇岛宝康创奇医药静脉炎贴欺骗患者被曝光!
关于发布2007年第3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部署,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在本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等方式向社会通报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共计1099次。
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汇总,现予发布。
三、哈尔滨奥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博脑复康治疗仪(脑复康增效器、健脑仪)”,该产品对下列疾病康复具有辅助治疗作用:脑中风及其后遗症、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高血压;对头晕、头痛、失眠、健忘等症状具有清脑、醒脑、健脑的作用。广告宣称“治疗中风偏瘫、脑萎缩、痴呆效果好;全面康复脑病”等。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