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之尔康乌发香云茶,这个是真药吗?执行标准 Q/HBLW001,国食健字 G20040551
润之尔康乌发香云茶,这个是真药吗?执行标准 Q/HBLW001,国食健字 G20040551
经查验,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名称为“润之尔康乌发香云茶”的药品或保健食品(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查询返回的结果),“国食健字G20040551”是河北鹿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鹿王牌灵芝茶”的批准文号,注册名称不是“润之尔康乌发香云茶”,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鹿王牌灵芝茶也因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曝光。
相关链接:东太牌天桑胶囊、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等广告涉嫌违法
>http://www.cqn.com.cn/news/xfpd/qycx/624214.html
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2年第6期报纸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公告,将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2012年6月份检查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予以通报。
根据公告,本次被通报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义乌市东太养殖有限公司东太牌天桑胶囊、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舒通胶囊、美国宝宁顿企业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帅克鲨鱼软骨粉胶囊、河北鹿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鹿王牌灵芝茶、北京力创恒业医药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力创牌鼎圣胶囊、吉林天三奇药业有限公司天三奇牌天三奇长乐胶囊、上海北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雷震子牌护康胶囊。
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局应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2012年6月份报纸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乌发养颜茶
鹿王牌灵芝茶
国食健字G20040551
无
国食健字G20040551
河北鹿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当代生活报
2012.6.19;2012.6.20;2012.6.21;2012.6.22;2012.6.23;2012.6.26;2012.6.27;2012.6.28;2012.6.29;2012.6.30
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