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违法药品广告警示2012年第4号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加味八珍益母膏上黑榜
>http://www.kmfda.gov.cn/News/shownews.aspx?ID=121210125241-33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经审查下列药品(非药品)的宣传属于违法广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大众健康,现予警示。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请广告代理公司、媒体加强广告审查,停止代理、发布违法广告。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序号:12
广告名称:珍华芝:女人60不闭经
药品通用名称(广告标注名称):加味八珍益母膏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刊登媒介名称及时间:生活新报 2012.10.14
违法原因:1、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2、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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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加味八珍益母膏在河南商报违法宣传被查处
>http://y.china.com.cn/info/193118
阳光志愿者 除恶务尽 2011-12-06 添加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加味八珍益母膏,通用名称是加味八珍益母膏,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1021395,无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无,生产企业名称是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是河南商报,违法广告刊播时间是2011.07.30A15,违法广告的次数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