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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品牌建设和消费者保护

2008-10-29 12:11:38    来源:  作者:
    非处方药(OTC)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如果使用不当,将会危及消费者的生命与健康,因此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时会非常谨慎。
 
    据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有75%的消费者在买OTC药品时首先选择大众都熟悉的牌子,64%的消费者更喜欢购买在广告中看到过的OTC药品。也就是说,消费者在选择购买OTC药品时,往往会依据自己具有的药物、疾病知识,以及所了解的药品品牌做出决定。而消费者对品牌的了解,往往是通过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广告宣传等渠道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品牌OTC药品生产企业不仅要保证药品的质量,而且有责任向消费者传达科学的药品信息,这样才能为消费者“负责任的自我药疗”打下良好基础。
 
    本期“卫生保健体系中的自我保健卫星会”和“FIP-WSMI传统药物卫星会”专题,将就OTC品牌建设、OTC品牌生产企业在“自我药疗”中应当承担的角色等问题进行探讨。
 
    “对企业来说,品牌是无形资产,是核心竞争力,是销售市场发展的载体,也是对消费者承诺的一种重要责任。而就‘自我药疗’最主要的产品——非处方药物(OTC)生产企业而言,品牌所承载的分量更是重担千钧,因为OTC产品的品牌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在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药大会召开前夕,记者对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高级顾问杨伟强进行专访时,他如是说。
 
    据了解,“自我药疗”的社会价值体现在,通过鼓励公众参与“负责任的自我药疗”,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观念,使更多公民树立参与医疗保健的个人权利和个人责任,同时有利于控制慢性病的流行趋势。比如,国外有研究指出,至少有80%的心血管疾病、中风和糖尿病是可以通过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来预防的。曾经担任中美史克总经理的杨伟强认为,这与大家正在讨论的新医改方案中“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是一致的。他说,“自我药疗”理应在居民的自我保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成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部分。
 
    非处方药物的品牌建设和广告宣传,有其针对于企业市场营销拓展的任务,也应该有向消费者传递疾病和相关症状的正确知识,以及药物有效和安全使用的信息的任务,这也是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提倡的“负责任的自我药疗”的核心内容之一。杨伟强说,在非处方药物的品牌建设中,广告宣传的市场营销责任和社会责任,两者应该是协调统一的。非处方药物的广告宣传要把准药物最佳适应证(症状)定位,这样才能让消费者对症下药,药物的有效性才会得到保证,消费者的使用经验也会口口相传,从而推动产品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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