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连福咳喘贴等五个严重违法广告药械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的通知
>http://www.hubfda.gov.cn/structure/ztzl/ggjg/zw_44395_1.htm
鄂食药监函〔2013〕112号
2013年1-3月湖北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违法药械广告品种名单
序号 5
广告中标示名称 连福咳喘贴
产品名称 咳喘贴
生产企业名称 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医药有限公司
产品批准文号 豫周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260025号
广告批准文号 无
违法原因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处理方式 移送工商
相关链接:大邑工商启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http://www.cdgs.gov.cn/go/mhwz/news/news_detail.go?web_id=142&nt_news_id=169316542
4月23日,大邑工商局执法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安排, 查获了4家涉嫌利用电视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药店,共查扣使用患者、医学专家名义证明疗效或者虚假宣传功效、保证治愈的“韵之源”金奥力牌珍源软胶囊(保健食品)、“留一手”风痛康膜走珠器、连福咳喘贴(医疗器械)、拨云眼膏(药品)共计68盒。目前,该局正对这4家药店及广告经营者开展调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将暂停违规违法医药生产经销企业、广告发布者的医药广告发布资格;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