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2013年6月违法药品广告情况公告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公司醒脑再造丸上黑榜
广告中标示名称:醒脑再造丸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醒脑再造丸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606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606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吉林国药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谷城县电视台
发布时间: 2013.6.1-6.28
违法广告的次数:28
违法原因: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含不科学的表述,夸大虚假宣传。
相关链接:广告严重违法 吉林国药制药公司一药品被责令停售
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对利用专家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和保证的二宝颈康胶囊(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780)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停止在本市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关于对二宝颈康胶囊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孝食药监函[2011]1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和《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在我市部分电视广播发布的利用专家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和保证的二宝颈康胶囊(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780)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停止在本市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二宝颈康胶囊(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孝感电视台元月21日播出,广告中标示的销售单位是孝感市济世堂药店、天济大药房、汉川回春堂药店、应城大智路中心药店、安陆新特药店、云梦同仁大药房)药品在孝感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请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稽查分局和市局市场科督促企业落实暂停销售的措施,对不执行决定的企业按照《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