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2期违法广告公告 哈尔滨汇利药业通便灵茶上黑榜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现将2013年4-7月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予以公告。
序号:33
药品名称(必填):通便灵茶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哈尔滨汇利药业有限公司
广告中标示的广告发布者名称:未标示
广告中标识的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刊播媒介名称:舟山市健康信息频道
刊播时间(日期):2013.5.14;6.5;6.7
刊播次数:17
违法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处理部门: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理结果:移送工商
相关链接:哈尔滨汇利药业有限公司通便灵茶在新晚报违法宣传被查处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通便灵茶,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通便灵茶,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无,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无,生产企业名称是哈尔滨汇利药业有限公司,发布媒体是新晚报,刊播时间是2011.04.16,总次数是1。
公告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省局关于印发2011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