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2013年第12期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复明胶囊上黑榜
2013年11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部分媒体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移送给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广告类别:药品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复明胶囊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47
发布公告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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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监局昨天发文,对标示为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胃舒宁颗粒、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明胶囊、广东省博罗先锋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毛冬青片等3种药品,暂停在江苏省销售。
据了解,这三种药都属处方药,必须严格在医生指导下购买服用,但它们皆存在未经审批、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希望广大居民不要购买上述药品。
据扬州市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说,收到上级的通知后他们已经通知到扬州的各大医院和药店,停止销售上述药品。从暂停销售日起,市民如果买到这些药品可以凭购买单据退货。
记者查阅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药品广告审核信息看到,去年3月21日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的药品广告审批,其中复明胶囊就未通过。据了解,这些药皆存在未经审批、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希望广大居民不要购买上述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