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2013年第12期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四方胃胶囊上黑榜
2013年11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部分媒体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移送给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广告类别:药品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四方胃胶囊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4
发布公告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链接:广东省工商局发布第二批违法广告案例分析
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四方胃胶囊”(广告中标称“卫速康”)药品广告。该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且出现了“它是唯一一个可以从源头治愈胃肠疾病的国家新药,它是唯一个采用肝、脾、胃、肠同时治疗四位立体治疗时代革命的新药”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以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发布媒体:肇庆市封开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