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夏桑菊颗粒
- 【规格】10g*21袋
- 【主要成份】夏枯草、野菊花、桑叶。
- 【性状】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疔疮又名疔,病症名,好发于颜面、四肢,以形小根深,坚硬如钉,肿痛灼热,反应剧烈,易于走黄、损筋伤骨为主要表现的疮疡。),并可作清凉饮料。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袋,一日三次。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心悸(palpitation)指患者自觉心中悸 动,甚至不能自主的一类症状。发生时,患者自觉心跳快而强,并伴有心前区不适感。属祖国医学“惊悸”和“怔仲”的范畴。 本病症可见于多种疾病过程中,多与失眠、健忘、眩晕、耳鸣等并存,凡各种原因引起心脏搏动频率、节律发生异常,均可导致心悸。)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生产厂家】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800
- 【生产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72号
- 【条形码】6922016901543
- 【药品本位码】8690514200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