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2014年9月20日—9月26日违法广告监测情况,舒博康蜂胶等8个产品广告涉嫌严重夸大宣传。
序号:7
产品名称:舒博康蜂胶
生产企业:未标示
产品类别:保健食品
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发布载体:华娱卫视
发布时间:2014.9.21,2014.9.25
违反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八项
违规形式: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3、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关联资料:严重违法广告案例分析——舒博康蜂胶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我局在监测媒体广告中发现,保健食品“舒博康蜂胶”发布的广告含有以下涉嫌严重违法情形:1、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3、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涉嫌违法内容详见标注处,该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在此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械及保健食品时,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