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 【商品名/商标】
奇仆
- 【规格】1g
- 【主要成份】主要成份为头孢米诺钠,其化学名称为(6R,7S)-7-[(S)-2-[(2-氨基-2-羧乙基)硫]乙酰氨基]-7α-甲氧基-3-[(1-甲基-1H-四唑-5-基)硫]甲基]-8-氧-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七水化合物。
-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可用于治疗大肠杆菌等多种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 【用法用量】本品仅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注射:在静脉注射时.每1g(效价)药物可用20ml注射用水、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静脉滴注:在静脉滴注时,每1g(效价)药物可用100-500ml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滴注1-2小时。推荐常用剂量:成人每次1g(效价),1日2次,可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败血症、难治性或重症感染症,1日可增至6g(效价),分3-4次给药;儿童按体重计每次20mg(效价)/kg,1日3-4次。本品应临时配制,溶解后尽快使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偶见:小于0.1%、有时:0.1~5%、常见:5%以上或不明频度。1.严重副作用① 休克 偶引起休克,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适感、口内异物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② 全血细胞减少症 偶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症,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③ 假膜性大肠炎 偶出现假膜性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故注意观察,若出现腹痛、频繁腹泻,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2.同类药观察到的严重副作用① 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 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的报告,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② 急性肾功能衰竭 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的报告,故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③ 溶血性贫血 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出现溶血性贫血的报告,应定期进行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④ 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 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等的报告,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3.其他副作用① 过敏症 有时出现皮疹,偶出现皮肤发红、瘙痒、发热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② 肾脏 偶出现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少尿、蛋白尿等肾损害所见,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少尿、血尿等及尿蛋白、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等检查所见,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③ 血液 有时出现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偶出现红细胞减少、红细胞压积值降低、血红蛋白减少、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④ 肝脏 有时出现GOT、GPT、AL-P上升,偶出现γ-GTP、LAP、LDH、胆红素上升等及黄疸,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⑤ 消化道 有时出现腹泻,偶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⑥ 菌群交替症 偶出现口腔炎、念珠菌病。⑦ 维生素缺乏症 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⑧ 其他 偶出现全身乏力感。
- 【禁忌】禁用于对头孢米诺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
- 【注意事项】本品可能引起休克,使用前应仔细问诊,如欲使用,应进行皮试。做好休克急救准备,给药后注意观察。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本人或双亲、兄弟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者慎用。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老年患者应参照【老年用药】使用。肾功能不全者可调整剂量使用。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可能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慎用。饮酒可能引起颜面潮红、心悸、眩晕,头痛、恶心等,故用药期间及用药后至少1周避免饮酒。
-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氨茶碱、磷酸吡哆醛配伍会降低效价或着色,故不得配伍;与呋喃硫胺、硫辛酸,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及腺苷钴胺配伍后时间稍长会变色,故配伍后应尽快使用;与利尿剂(呋喃苯胺酸等)合用有可能增加肾毒性,应谨慎使用。动物实验证实,本品影响酒精代谢,使血中乙醛浓度上升,显示双硫仑样作用,故用药期间或用药后应禁酒。
- 【贮藏】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651
- 【生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
- 【药品本位码】869017490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