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布洛芬咀嚼片
- 【商品名/商标】
芬必得
- 【规格】0.2g*10片
- 【主要成份】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2克。辅料为:甘纯露、微品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无水柠檬酸、香橙香精、阿斯巴甜、黄色素6号、微粉硅胶、硬脂酸镁。
- 【性状】芬必得布洛芬咀嚼片为橙色带斑点圆形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牙痛、头痛、偏头痛、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口服,咀嚼后咽下。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不良反应】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1.对该药品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芬必得布洛芬咀嚼片。
- 【注意事项】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5.3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芬必得布洛芬咀嚼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药物相互作用】1.该药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该药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该药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该药品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25℃以下干燥处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40018
- 【生产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林庄道澄州路口
- 【条形码】6913991301411
- 【药品本位码】8690096900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