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3月份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神龙春胶囊上黑榜。
20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监测到江西省各级各类媒体在2015年3月份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此次公告共涉及41家生产企业的47个产品,共发布违法广告总次数为2015次。
序号:25
广告类别:药品
广告中标识名称:神龙春胶囊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回春如意胶囊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1
发布公告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联资料:神龙春胶囊欺骗患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08年第四期典型违法广告公告,神龙春胶囊、阿波罗活性肽等欺骗患者被曝光。
8、“神龙春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称:“神龙春胶囊”突破了传统中药见效慢的劣势,超高倍浓缩,服用10—20天,前列腺(增生)症状明显减轻,保健食品当药品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
上述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现予以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和购买药品、保健品以及接受医疗服务时要辨明广告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