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药监局:2015年7月监测发现违法广告234条次,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仙茸壮阳口服液上黑榜。
21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2015年第9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序号:4
产品类别:处方药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仙茸壮阳口服液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5
发布媒体:绥化图文生活频道、绥化影视频道
违规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关联资料:山东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4年第10期 总第104期),涉及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仙茸壮阳口服液。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11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79
广告类别:药品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仙茸壮阳口服液
广告中标示名称:颐君仙茸壮阳口服液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1
发布公告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