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撤销55个违法广告批准文号的通告(2015年第75号)
(十一)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妙巢牌妙巢胶囊”。该产品通过报纸和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彻底清除体内垃圾;骨质疏松、腰酸背痛现象消失”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收回该保健食品的皖食健广审(视)第2014080006号广告批准文号。
原来链接如下:
www。sda。gov。cn/WS01/CL0085/132704。html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撤销55个违法广告批准文号的通告(2015年第75号)
(十一)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妙巢牌妙巢胶囊”。该产品通过报纸和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彻底清除体内垃圾;骨质疏松、腰酸背痛现象消失”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收回该保健食品的皖食健广审(视)第2014080006号广告批准文号。
原来链接如下:
www。sda。gov。cn/WS01/CL0085/132704。html
上述网址确实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其网站内容为权威发布,当然属实。
这里解释一下的是,撤销广告批文一般是广告违法,并不是说“妙巢牌妙巢胶囊”是假的,撤销广告批文只是不能再做广告,而不是说不能再生产和销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