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验,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名称为“宝和堂海狗丸”的药品(国家食药监局查询返回的结果),上述“国食健字G20040590”是深圳市宝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御和坊牌海狗丸”的批准文号,其注册名称不是“宝和堂海狗丸”,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深圳市宝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御和坊牌海狗丸”属于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抗疲劳,不是药品,没有治疗功效,不能代替药物用于治病疾病。建议消费者治病选择正规药品,买药看准“国药准字”。
深圳市宝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御和坊牌海狗丸”的详细注册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御和坊牌海狗丸
申请人中文名称:深圳市宝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29号京海花园塔楼18G(仅限办公)
保健功能:抗疲劳
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每100g含:总皂甙800mg。
主要原料:海狗精粉、人参、淮山药、茯苓、熟地、淫羊藿、肉桂、淀粉、硬脂酸镁。
适宜人群:易疲劳者
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2次,每次9粒。
产品规格:0.167g/粒。
保质期:24个月。
贮藏方法: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备案内容:批准备案日期:2013-06-13,申报单位地址已由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滨广场福安阁10E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29号京海花园塔楼18G(仅限办公)。
批准文号 国食健字G20040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