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氟康唑滴眼液
- 【商品名/商标】
永光制药
- 【规格】0.5% 5ml:25mg
- 【主要成份】氟康唑。
- 【性状】永光制药氟康唑滴眼液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用法用量】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2~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产重的利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禁忌】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重度真菌性角膜炎应以全身抗真菌药治疗为主,本品局部治疗为辅;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3.用药前需就诊,以明确是否需先进行清创处理;4.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5.滴眼前轻摇药瓶,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6.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药物相互作用】1.异烟肼或利福平,两药中任一药物与氟康唑同用时,可降低氟康唑的浓度,并可导致治疗失败或感染复发,故应谨慎使用上述药物;2.甲苯磺丁脲、氟磺丁脲和格列吡嗪与氟康唑同用时,此类降糖药中药浓度升高,可发生低血糖症,因此需监测血糖,井减少磺脲类降糖药的剂量;3.高剂量氟康唑与环抱素同用时,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必须在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4.氢氯噻嗪可使氟康唑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与氢氯噻嗪使氟康喹的肾清除减少有关;5.茶碱与氟康唑同用时血药浓度升高约13%,可导致毒性反应发生,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6.华法林与氟康唑同用时可增强其抗凝作用,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并谨慎应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 【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资料有限,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氟康唑属三喹类谱抗真菌药,通过高度迭择性地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甾醇C-14-a-脱甲基作用,使真菌内的14-a-甲基备醇堆积,从而抑制真菌的繁殖和生长。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新型隐球菌和念珠菌属有抑菌活性。动物经口和静脉注射氟康唑,对以下动物真菌感染模型有效:念珠菌属感染(包括免疫缺陷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小孢子菌属和毛癣菌属感染等。氟康唑还对皮炎芽生菌感染和粗球孢子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有效;对荚膜组织胞浆菌引起的正常动物和免疫抑制动物的感染也有效。
- 【药物过量】1.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肝毒性,可能会发生轻度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3.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多呈一过性;4.药物过量可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325
- 【生产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燕昌路228号
- 【条形码】6935471400339
- 【药品本位码】869028170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