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29家企业36批次药品不合格,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柏子养心丸上黑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4日发布通告称,近期,在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标示为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等2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柏子养心丸等36批次药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批次为: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71821和14121221的柏子养心丸,不合格项目包括[检查](装量差异)等(详见附件)。
通告中指出,对上述不合格药品,江苏等16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要求企业暂停生产销售、立即召回产品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有关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企业认真查找原因,并根据情况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查处情况于2016年5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药品品名:柏子养心丸
标示生产企业: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规格:每袋装6g
生产批号:14071821,14121221
检品来源:贵州意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丰原宿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检查](装量差异)
检验机构: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关联资料:商丘市金马药业公司生产的香砂养胃丸不合格遭曝光
7月29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发布该省2013年第一期(总第25期)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黔食药监市发〔2013〕277号),通报了该省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全省范围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抽查检验结果,并将2013年上半年抽查检验情况及不合格药品的情况进行了公告。
在该公告中,由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砂养胃丸,批号为1201142,规格为6g,在黔东南州东旭医药有限公司取样,经黔东南州药品检验所检测,该药品因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药品,成为劣药,被通报并被公开曝光。
在此通知中,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对所辖地区抽验不合格的药品进行查处;对药品质量问题较多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重点监督,督促整改。
据了解,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为商丘地区中药厂,是一家集中西药制剂生产、销售及研发的高科技企业,具有八个剂型的GMP生产线。该公司网站的简介中承诺:“向各位商家郑重承诺:首先,精选药材,践行[地道药材,药才地道]的质量理念,靠诚信立业,凭良心做药,确保质量疗效,愿为每一片药负责,每一瓶药负责,为每家代理商、经销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