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年,常州市药监部门对常州辖区各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12个虚假广告药品被勒令下架。
据介绍,这12个下架的药品分别是“双蚁祛湿通络胶囊”、“汝婷乳宁胶囊”、“紫灯胶囊”、“康恩贝龙金通淋胶囊”、“摩罗臌症丸”、“丹参保心茶”、“三顺近视乐眼药水”、“疣迪”、“姚氏通络活血胶囊”、“久正百癣片”、“清眩治瘫丸”、“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
“治疗疱疹唯一药品”、“杜绝复发”、“能彻底康复心脑血管疾病”,类似这些绝对性语言在药品广告中被列为禁语。此外,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做广告、超出使用说明书范围、任意夸大产品适应症、属全国撤销的药品广告、无广告批文、赠药、广告批文过期、使用不科学的承诺、以专家患者形象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等,是违法药品广告被勒令下架的原因。
据常州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处负责人介绍,违法广告药品与假药有本质区别,违法广告药品主要是夸大宣传药品的功能和疗效,患者在购买时应以药品使用说明书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