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格列齐特分散片
- 【商品名/商标】
弘旭阳/弘益
- 【规格】40mg*40片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性状】本品为白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II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320mg。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患者酌减。
- 【不良反应】1.低血糖:可能出现严重的迁延性低血糖。肝、肾功能低下时,格列齐特的血药浓度升高,可产生严重的低血糖。老年者、虚弱者、营养不良、饥饿状态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者,热量摄取不足、大量运动、过量饮酒时容易产生低血糖。这些情况应谨慎应用。低血糖的症状包括头痛、乏力、高度空腹感、虚汗、心悸、兴奋、烦躁、神经过敏、集中力低下、知觉异常、头晕,严重时可导致神经错乱、精神障碍、意识障碍、昏迷、震颤、惊厥和死亡。缓慢进行的低血糖常常是以精神障碍、意识障碍为主,应注意。老年人或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对低血糖不易觉察。 2.血液:有时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有时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见肝脏障碍。 4.皮肤反应:格列齐特引起的过敏性皮肤反应,有瘙痒症、发疹。 5.泌尿系统:可见BUN、血清肌酐升高,也可见轻度低钠血症。 6.其他:有时出现头重、头痛、眩晕、热感。曾有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的报道。
- 【禁忌】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2.磺酰脲类药物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重症感染、手术前后及严重外伤者禁用。 4.重症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性昏迷和昏迷前期禁用。 5.有呕吐、腹泻等胃肠道障碍者禁用。 6.幼年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白细胞减少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II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 2.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 3.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 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8.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 9.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 10.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 11.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饼干等,严重情况静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解救。然后根据低血糖情况调整饮食及用药剂量,可减量或停止服用本品。 12.当从服用其他降血糖药改用本品时,应在停止服用以前服用的其他降血糖药一天后方可服用本品。 13.运动员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可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用药量减少。给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服用这些药物时,应密切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低血糖。若从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撤去这些药物时,则需要密切观察血糖可能失去控制。 (1)抑制本品由尿中排泄,如治疗痛风的丙磺舒、别嘌呤等; (2)延缓本品的代谢,如酒精、H2-受体阻滞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苯二氮?类、双环已乙哌啶、氯贝丁酯、氯霉素、四环素、磺胺类抗菌药、抗真菌药咪康唑、抗凝药等。本品与酒精同服可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头痛以及面部潮红(尤以合用氯磺丙脲时),与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时,开始二者血浆浓度皆升高,以后二者血浆浓度皆减少,故应按情况调整两药的用量; (3)促使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的本品分离出来,如水杨酸盐、降血脂药贝特类等; (4)药物本身具有致低血糖作用,如酒精、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胍乙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奎尼丁等; (5)合用其他降血糖药物,如胰岛素、二甲双胍、阿卡波糖及胰岛素增敏剂等; (6)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可干扰低血糖时机体的升血糖反应,阻碍肝糖酵解,同时又可掩盖低血糖的警觉症状。 2.下列药物与本品同时使用可升高血糖,用药量应增加。给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服用这些药物时,应密切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血糖失控;若从接受本品治疗患者撤去这些药物时,则需要密切观察可能出现的低血糖。糖皮质激素、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其他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氨苯喋啶、乙酰唑胺)、肾上腺皮质激素、甲状腺制剂、口服避孕药、烟酸、拟交感神经类药物、异烟肼、苯妥英钠、利福平等。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可拮抗本品促胰岛素分泌的作用,故也可致高血糖。 3.服用本品后饮酒,使乙醇在肝脏被酶分解,使乙醇代谢停止于醛的阶段,而使醛蓄积,可出现戒酒硫(disulfiram)样作用。
- 【贮藏】遮光,密闭,室温保存。
- 【有效期】30个月
- 【生产厂家】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102
-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789号
- 【条形码】6940540400288
- 【药品本位码】8690540000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