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头孢呋辛酯胶囊
- 【商品名/商标】
海南海力
- 【规格】0.125g*10粒
- 【主要成份】头孢呋辛酯。
-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林株除外)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肠杆菌科细菌敏感菌株所致成人急性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上颌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单纯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无并发症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儿童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及脓疱病等。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般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5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 【不良反应】(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 【禁忌】(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2)5岁以下小儿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5)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6)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平均年龄84岁)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b)可延长至约3.5小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儿童用药】5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宜服用头孢呋辛酯混悬液。
- 【药物过量】过量使用本品可刺激大脑而导致抽搐。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贮藏】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 【生产厂家】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057
- 【生产地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科技城生物制药园4号、5号厂房
- 【条形码】6935031910124
- 【药品本位码】8690580400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