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验,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名称为“筋骨消痛液”的药品(国家食药监局查询返回的结果),上述“吉卫健用字【2013】第058号”不是药品的批准文号,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建议消费者治病选择正规药品,买药看准“国药准字”。
药品价格315网提醒您:部分网站对“筋骨消痛液”的描述“功能主治:适用于因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腰间盘突出、骨质增生、风湿类风湿、关节炎、跌打损伤、滑膜炎、痛风引起疼痛的人群”等内容宣称或暗示治疗疾病,涉嫌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请消费者不要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