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验,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名称为“诗美乐多功能失眠治疗仪”的医疗器械(国家食药监局查询返回的结果),部分网站展示“诗美乐多功能失眠治疗仪”的注册证号是“赣食监械(准)字2013第2210229号”,但是国家食药监局数据库根本不存在“赣食监械(准)字2013第2210229号”的注册证号,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药品价格315网提醒您:部分网站对“诗美乐多功能失眠治疗仪”的描述“适用人群:失眠,入睡困难,抑郁症,焦虑证”;“王先生,年龄46岁,职业总监,工作压力比较大,失眠一年有余,长期服用安定,且量相对较大,停止服用之后,失眠加重。通过医生推荐,开始使用多功能失眠治疗仪。坚持使用一周,效果不明显,停用。后经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其属于长期服用安定的患者,且量比较大,通过咨询相关专家,建议此类患者使用多功能失眠治疗仪这种物理疗法,不宜立马停服安定类药品,因为长期服用已有一定成瘾性和依赖性,须逐渐减量并配合多功能失眠治疗仪进行治疗。专家提示:首周使用须减药量为总药量的三分之一,往后每周逐步递减至停服。经过相关专家的指导之后,王先生继续使用多功能失眠治疗仪治疗失眠。一个月过后,电话回访得知,王先生的失眠已经得到很好的改善,现在已经完全停用安定,但因为王先生属于重度失眠长期服用安定的患者,最后建议再配合产品治疗一段时间直至完全可以摆脱失眠的困扰”;“两大权威机构临床验证有效率达76.9%”等内容不科学地断言效果,并利用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涉嫌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请消费者不要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