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验,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名称为“兴安筋骨膏”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国家食药监局查询返回的结果),“兴安筋骨膏”不是药品,没有治疗功效,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建议消费者治病选择正规药品,不要轻信广告。如果消费者发现宣称或暗示治疗疾病的“兴安筋骨膏”,请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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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全面开展关于“兴安筋骨膏”等保健用品清查工作
发布机构:市食品药监局
发布时间: 2016-01-26
索 引 号: 726306594/2016-01926934
新城区食品药监局接某省某区食药监局协查函,称在新城辖区有涉嫌经营非职能部门批准文号的保健用品企业,新城局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科室对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
执法人员来到该产品外包装上标示的永乐路86号(现变更为永乐路280号),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小区无产品外包装标示的21303室,执法人员随即向工商部门查询并与该产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得知该企业为合法注册企业,但无实际经营地址,现已停止经营行为;该产品所使用的“陕药健促证字****号”非省食品药监局合法批准文号。调查核实结束后,执法人员立即向工商部门发函,将该企业涉嫌违法的行为告知监管部门并在全区开展“兴安筋骨膏”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