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夜光丸违法广告遭查处 通化博祥

2016-12-08 14:08:53    来源:  作者: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3药品广告违法,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斛夜光丸上黑榜。

经黑龙江省食药监局监测发现,2016年3月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广告3条次,其中涉及违法药品广告3条次。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主要有: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石斛夜光丸”。该药品广告中包含“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序号:2
产品类别: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石斛夜光丸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
发布媒体: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北大荒之声FM103.5兆赫
违规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关联资料:黑龙江食药监局公布2014年4月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壮阳春胶囊上黑榜。

2014年4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部分媒体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移送给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壮阳春胶囊”,其功能主治为“补肾壮阳,生髓益精。用于中老年男子衰老体弱”。广告中则宣称“坚持服用该药品,得到证实的效果有肾脏亏虚、年老色衰、身心疲惫、失眠健忘、阳痿早泄等几十种”。该药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广告中还引用患者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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