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山防感冒颗粒
- 【商品名/商标】
恒和
- 【规格】15g*6袋
- 【主要成份】山银花、防风、山楂、生姜、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蔗糖。本品每袋装15克(含对乙酰氨基酚0.28克)。
- 【性状】恒和山防感冒颗粒为浅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祛风,解表散寒。用于风寒外感,症见恶寒无汗,发热头痛。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本品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山防感冒颗粒(恒和)。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龙仕康山防感冒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602
- 【生产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业路2777号
- 【条形码】6921379800500
- 【药品本位码】8690341300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