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 【商品名/商标】
敖东
- 【规格】50粒
- 【主要成份】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所致的感染。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禁忌】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5.血液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它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7.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药物相互作用】1.与考来烯胺(消胆胺)合用时,可使头孢氨苄的平均血药浓度降低。2.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肾排泄,也有报告认为丙磺舒可增加本品在胆汁中的排泄。3.骨髓抑制剂与本品合用时发生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的机会增多。4.本品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同时应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5.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亦经乳汁排出,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贮藏】遮光,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 【有效期】2年。
- 【生产厂家】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5509
- 【生产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白路389号
- 【条形码】6930847126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