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甲磺酸培氟沙星片
- 【规格】0.2g*12片*2小盒
- 【主要成份】甲磺酸培氟沙星。
- 【功能主治/适应症】
主要适用于肠杆菌种细菌及绿脓杆菌等革兰氏阴性杆菌的各种感染,如支气管及肺部感染、肾盂肾炎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细菌性痢疾或其他肠道感染、伤寒及沙门菌属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亦可用于葡萄球菌感染病例。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日0.4~0.8g,分2次服用。
- 【不良反应】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一般在10%以下,程度大多较轻,少数病例可出现头昏、眩晕、头痛、震颤,偶可引起皮疹、血清谷丙转氨酶上升、白细胞减低等,均属轻度或中度反应,停药后即可消失。
- 【禁忌】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甲磺酸培氟沙星片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生光敏反应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消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儿童用药】甲磺酸培氟沙星片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 【生产厂家】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195
- 【生产地址】内蒙古通辽市中心大街196号
- 【药品本位码】8690391600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