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验,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名称为“峰媛茶”的药品或保健食品(国家食药监局查询返回的结果),上述“SC11444011100537”是广州草粤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茶叶及相关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峰媛茶”属于普通食品,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
普通食品不得宣传任何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如果消费者发现“峰媛茶”宣称或暗示具有任何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可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
SC11444011100537的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如下:
生产者名称:广州草粤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91440111074609724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朱海军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边村五社大彭岭凌角圳7号三楼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边村五社大彭岭凌角圳7号三楼
食品类别:茶叶及相关制品
许可证编号:SC11444011100537
如果消费者对“峰媛茶”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添加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兔灵医药,可以随时联系到我们。
经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生产,部分美乳类特殊用途化妆品推荐:
产品名称:至美美乳霜
产品类别:美乳类
生产企业:深圳市丽色化妆品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平湖富民工业区第42栋4楼
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70208
批件状态:当前批件
批准日期:2017-06-12
批件有效期:4
备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