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一些药店仍在没有处方情况下非法出售处方药
“在一些药店,即使没有处方也可以买到处方药。”昨天,嘉兴市民顾女士打来电话如是说。
买盒“施慧达”:刷卡要处方,现金直接买
顾女士患有高血压,一直以来都在医院里购买“施慧达”。然而,身边的朋友告诉她说,这药在药店卖得比较便宜。4月19日,顾女士来到市区勤俭路一家药店,表示要买两盒“施慧达”。“她们也没问是不是有处方,就直接拿药给我了。”顾女士说,等她拿着医保卡到收银台结账时,收银员却告诉她,如果使用医保卡支付,就必须出示处方,但用现金购买就不需要处方。
“这家是医保定点药店,为什么医保卡和现金区别这么大?”顾女士说,由于她以前没在药店买过处方药,不知道要先找医生开处方。“购买处方药既然要有处方,为什么顾客支付现金,药店就可以随意出售?”顾女士觉得药店的这种做法很不合理。
药店只认钱,不看处方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药店发现,这些药店里,没有处方同样可以用现金买到处方药。在市区勤俭路某药店里,记者看到,店内两块指示牌上,划分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各自的区域。在处方药区,记者表示想购买两盒“施慧达”,服务员拿来一个本子让记者登记,随后把药拿出了柜台。
“能不能刷医保卡?”
“可以,但必须要有处方。”
“没有处方怎么办?”
“你可以用现金买,这样是不需要处方的。”
购买处方药,为什么刷医保卡必须出示处方,而用现金则不需要?该药店一位服务员告诉记者,如果顾客买处方药时刷了医保卡,药店必须有相应的处方,才能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取出这笔资金。“现金支付就没有这么多程序了。”该服务员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区禾兴路、新气象路等几家药店,情况相差无几。
药店不凭处方 出售处方药属违规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没有处方,药店是不得出售处方类药品的。“处方类药物本身的毒性较大,有些药服用后会使人对药物产生很强的依赖性。处方药服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所以必须要有医生的指导才行。”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的情况,他们将进行调查,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管力度。
链接:如何辨别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英语称Prescription Drug,Ethical Drug,非处方药英语称 Nonprescription Drug,在国外又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此已成为全球通用的俗称。
处方药,简称Rx药,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的,需凭医师或其它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出售,并在医师、药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监督或指导下方可使用的药品。处方药大多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
2、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
3、药物本身毒性较大,例如抗癌药物等。
4、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药品,如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须经医师确诊后开出处方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此外,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不准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