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名称为“淼杀电解水抗菌液”的药品(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查询返回的结果),“鲁卫消证字(2015)第0603号”不是药品的批准文号,“淼杀电解水抗菌液”属于消毒产品,可以用于皮肤黏膜表面消毒,但是没有治疗功效,不能代替药物用于治疗疾病,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建议消费者买药看准“国药准字”。
附:“淼杀电解水抗菌液”生产企业工商注册信息
青岛卫辽医用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061054811J
企业名称: 青岛卫辽医用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崔海栋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14日
登记机关:青岛市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8号青岛蓝色生物医药产业园孵化中心4号楼1层103房间
经营范围: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生物试剂、生物制剂、生物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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