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至宝三鞭酒
- 【商品名/商标】
中亚
- 【规格】5000ml
- 【主要成份】鹿鞭、海狗鞭、狗鞭、蛤蚧、海马、鹿茸、人参、肉桂、沉香、龙骨、阳起石、覆盆子、补骨脂(炒)、桑螵蛸(炒)、菟丝子(蒸)、远志、炙淫羊藿、蛇床子、牛膝、花椒(炒)。辅料为食用酒精、白酒、蔗糖、焦糖色。
- 【性状】至宝三鞭酒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用脑过度,贫血头晕,惊悸健忘,自汗虚汗,畏寒失眠,面色苍白,气虚食减。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100毫升;宜饭前服用。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1.忌油腻食物。2.服用中亚至宝三鞭酒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中亚至宝三鞭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烟台中亚至宝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烟台中亚至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1527
- 【生产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1号
- 【条形码】6909632001024
- 【药品本位码】8690425200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