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老师去狐臭”不是产品的具体名称,建议消费者将该产品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包装盒照片发送到微信公众号:兔灵医药,以方便我们进一步查询“静老师去狐臭”的真实性。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用于祛除狐臭的部分药品推荐:
腋臭粉:辟秽,除臭。用于腋臭。外用,一次2g,一日2次;用热毛巾擦净患处,蘸药粉轻轻揉擦三遍,腋臭消失后,改为一日1次,继续一周。总疗程不超过15日。
乌洛托品溶液: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外用。用于手足多汗一日1次,每次适量,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用于腋臭,一周1次,每次适量涂搽腋下。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用于狐臭的部分特殊用途化妆品有:
产品名称:金桂花露牌祛臭液
产品类别:除臭类
生产企业: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灵川县定江镇宝路路西
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52441
备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
产品名称:南雪香体露
产品类别:除臭类
生产企业:广州南雪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南岭大墩松园龙岗路自编1号
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6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