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名称为“寒梅腋臭散”的药品或特殊用途化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返回的结果),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建议消费者将“寒梅腋臭散”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家名称和包装盒照片发送到微信公众号:兔灵医药,以方便我们进一步查询该产品的真实性。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用于狐臭的部分药品推荐:
乌洛托品溶液: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外用。用于手足多汗一日1次,每次适量,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用于腋臭,一周1次,每次适量涂搽腋下。
腋臭粉:辟秽,除臭。用于腋臭。外用,一次2g,一日2次;用热毛巾擦净患处,蘸药粉轻轻揉擦三遍,腋臭消失后,改为一日1次,继续一周。总疗程不超过15日。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与狐臭相关的产品有除臭类特殊用途化妆品,部分产品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收狐祛狐臭净味喷剂
产品类别:除臭类
生产企业:广州市康亦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32号第三幢自编7C07房(仅作办公用途)
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50465
备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