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华药
- 【规格】5ml:0.4g*2支
- 【主要成份】甲磺酸培氟沙星。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次0.4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入,每12小时一次。患有黄疸的病人,每天用药一次。患有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患有黄疸和腹水的病人,每48小时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1.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2. 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3. 偶可发生。(1) 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 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 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 关节疼痛。4. 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禁忌】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消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药物相互作用】1. 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2.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浆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应避免合用,不能避免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3. 环孢素与本品合用时,其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4. 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并调整剂量。5. 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6. 本品干扰咖啡 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 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咖啡 因的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7. 含铝、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 【生产厂家】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99
- 【生产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化工路22号
- 【药品本位码】8690294400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