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胸腺肽
- 【商品名/商标】
梦内欣
- 【规格】20mg*5支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配有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制成的冻干品。
- 【性状】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结合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用法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每隔日1次,每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续,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上市后监测中发现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发生率未知):免疫系统: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皮肤及皮下组织: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红斑、皮炎、瘙痒、多汗、皮肤肿胀、皮肤变色。全身性及给药部位反应:胸部不适、寒战、发热(高热)、疼痛、乏力、水肿、注射部位瘙痒、注射部位皮疹、注射部位肿胀。呼吸系统: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喉水肿。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部不适、腹泻、腹胀、口干、口麻木、肝酶升高。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压降低、血压升高、潮红、发绀、苍白、静脉炎。神经系统及精神类反应:头晕、头痛、感觉减退、震颤、意识模糊、晕厥、嗜睡、抽搐、烦躁不安。肌肉骨骼:肌痛、背痛、骨痛、关节痛。其他:视觉损害、眩晕、尿失禁、食欲减退。
- 【禁忌】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器官移植者禁用。4. 胸腺功能亢进或胸腺肿瘤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 本品可致严重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建议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用药过程中应对患者密切观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2.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应慎重使用本品。3.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4.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
- 【药理毒理】药效学: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T-淋巴细胞成熟。
- 【生产厂家】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045
- 【生产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创举街672号
- 【药品本位码】8690330700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