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消费者将“盛老师狐臭粉”的批准文号或许可证号,生产厂家名称和包装盒照片发送到微信公众号:兔灵医药,以方便我们进一步查询该产品的真实性。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用于狐臭的部分药品有:
腋臭粉:辟秽,除臭。用于腋臭。外用,一次2g,一日2次;用热毛巾擦净患处,蘸药粉轻轻揉擦三遍,腋臭消失后,改为一日1次,继续一周。总疗程不超过15日。
乌洛托品溶液: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外用。用于手足多汗一日1次,每次适量,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用于腋臭,一周1次,每次适量涂搽腋下。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除臭类部分特殊用途化妆品列举:
产品名称:收狐祛狐臭净味喷剂
产品类别:除臭类
生产企业:广州市康亦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32号第三幢自编7C07房(仅作办公用途)
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50465
备注
实际生产企业:广州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邝家庄凤凰南路自编9号
卫生许可证号:GD•FDA(2010)卫妆准字29-XK-329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