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共4079万人 覆盖率92.7%
围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江西省积极探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和卫生事业发展实现了三个重大突破。
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江西省把构建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截至2008年底,全省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共4079万人,覆盖率达92.7%,基本形成了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503万人,重点解决了98万国有关停、破产、改制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646万人,率先在全国实现试点城市、政策安排、自愿参保和家庭参保四项全覆盖。全省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930多万人,并在全国率先建立“双印鉴”制度,全面实行参合农民报账“直补”。
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在国家支持下,江西省完成了102个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91所传染病院(区)新建改建任务。省财政投入5亿多元,用于县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及人员培训等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了以省财政投入为主的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改扩建139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32万张。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已覆盖了全省97%以上的城市街道和社区居民。同时江西省通过推进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在全国率先实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卡制度,为城市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减轻群众负担
去年起开展了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统一网上招标、统一网上采购、统一网上监管,中标药品价格降幅达36%,让利于群众约14.7亿元。此举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了虚高药品价格,减轻了群众负担。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将开展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同时,从6月1日开始,江西省实行农村孕产妇在县乡两级住院平产分娩免费。
链接:顺德医保政策下月新调整
7月1日,顺德城镇居民市内跨区住院不再受转诊限制。记者昨日获悉,顺德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顺德区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下月起顺德城镇居民参保人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由原来的6万元调整到10万元,门诊药品目录也将由520种增加至650种。
增加6个免费检查项目
根据《通知》,今年7月1日起,顺德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制度有了新调整,涉及整合住院和门诊制度、调整筹资水平、调整待遇水平和完善管理四方面内容。其中最令居民关注的市内能否跨区住院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根据现行医保制度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参保人到市内非本区医院住院,必须由区内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并办理转院手续后,才可报销有关住院费用。住院部分的居民医保实施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市内跨区住院将不再受转诊限制。除此之外,《通知》还允许居民在就诊时可自由选择一间门诊就诊医疗机构,取消以往区外迁入两年内不能参保的限制。
另外,在住院方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调整到10万元;在门诊方面,继续按照安全、有效、实用、价格适宜的原则,药品目录从原来的520种增加至650种,目录内的药品及其使用时连带产生的注册费、材料费全额免费。此外,还增加了血常规、小便常规、大便常规(加潜血、找虫卵)、胸(腹)透检查、心电图检查、血糖监测等6个免费检查项目。
记者获悉,为筹备好门诊药品目录的大幅增加,顺德区卫生部门组织了药学、医学专家,按照“有效、安全、常用、价格适宜、必须买得到”的标准进行遴选药品。
个人年缴保险费将多40元
在筹资水平方面,住院部分的保险费从每人每年2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30元,其中财政补助170元,个人缴纳160元。门诊部分的保险费从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财政补助60元,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采用区、镇(街道)两级分担办法,低保人员等特殊对象的保险费按原规定执行。
另外,参加居民医保必须同时参加住院和门诊两部分,不能单独选择。顺德将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基本门诊合作医疗统一整合为“顺德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住院和门诊两部分。从2009保险年度起,顺德城镇居民参保时必须同时参加住院和门诊两部分,不允许单独选择其中之一,以保证全区居民医保制度的完整性。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副局长欧阳伯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医保政策新调整,目前,社保部门正与卫生部门一起,加紧制定具体的措施、细则以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