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山寨药”责任在谁?

2009-06-08 14:03:54    来源:  作者:

  卫生部门:我们没有权力管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应旭旻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高敬德告错了对象。卫生局认为,认定“山寨药”是食品还是药品,关键不是看其批号,而是应该从其特征,诸如包装标识、宣传功效、主治症状、产品标示成分等方面判断。“伪造一个食准字的批号就可以认定为食品?这显然不合理。那造假的在电饭锅上贴个食准字批号,是不是也把它当食品来管?”应旭旻说,职能部门不能凭借单一的批准文号来确定其产品属性。记者拿出“虫草牦牛壮骨”产品说明书请他判断,应旭旻看后说:“这应该由药监部门来管。首先,其主要成分里标示有藏药成分、骨胶原蛋白,这是药品才含有的成分;其次,其包装上还写明了服用方法、剂型、注意事项等,这都是药品包装要求的。”

  应旭旻说,如果这个产品是药品,应该属于药监部门管;如果是销售环节的食品,那应该由工商部门来管。《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卫生部门在其中更多的是起到综合协调的作用。

  记者拿出从国家药监局拿到的卫生部文件,应旭旻看过之后向记者表示,这个问题他不太了解,要征询一下主管处室的意见。在和卫生局监督处负责人通过电话之后,他告诉记者,卫生部发过许多文件,大多是针对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只能算是部门内部的指导意见,并不能借此认为卫生部门就具有处罚权。“不是我们不愿管,而是没有权力管。”他说,如果管了,别人说卫生局“行政乱作为”怎么办?

  “山寨药”泛滥市场究竟谁来管

  监管部门声称自己无权管,让通过举报打假的高敬德很着急。他说,政府职责怎么划分他不关心,但是总要有人管。现在市场上的“山寨药”已经泛滥成灾了。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他邀请记者一起去药店看看。

  5月23日上午,高敬德和记者来到杭州市太平门直街。他随便选择了一家名为“冬春堂”的药店。“那个虫草牦牛壮骨的产品有吗?”他问销售员。这个产品是高敬德以前发现的“山寨药”,他也曾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和“美国伟哥1号”一样再无下文。销售员答话:“有。”转身离开柜台,走进店铺里间。过了一两分钟,她捧着一个大号黑色塑料袋走出来,在高敬德面前打开,里面堆满了这种“山寨药”。看到高敬德在认真地挑选,销售员的态度很热情:“现在我们还搞活动,买二送一。”这笔生意最终以50元2盒成交。

  走出店面,记者仔细端详这个产品的包装盒,上面标明了卫生许可证。高敬德说:“这些全是假的。”此前,他已经向青海当地的工商部门咨询过,根本查不到产品包装盒上标明的企业,其电话和地址也都不存在。至于所用的卫生许可证号,更是纯属虚构。“我在杭州市随便转了16家药店,有8家在卖类似的假货。”

  实际上,有关部门并非没有注意到“山寨药”等非药品失控的局面。安徽等省药监部门曾在其网站公布的工作总结中,都提到“真药人人管,假药无人问”的情况;江西、陕西等省卫生厅也曾发布公告,宣布废止“卫食准字”、“卫新食准字”等经常被造假者冒用的批准文号;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都曾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乱象。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却又陷入权力与责任的纠缠不清中,让高敬德这样的打假者摸不着头脑,只能眼看着“山寨药”泛滥干着急。不得已,他只好和本应属于“同盟军”的监管部门打起了行政官司。谈及这些诉讼,高敬德很沮丧:“应该是政府部门分内的工作,为什么要靠老百姓打官司去推动?”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