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美科技有限公司“颐奥R辅酶Q10口服液(国食健字G20110233)”是经原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抗氧化,不是药品,没有治疗功效,不能代替药物用于治疗疾病,请消费者谨慎选择。经多次努力,我们暂时无法查询“SC12732130200613”的信息,建议你联系辽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
颐奥R辅酶Q10口服液的注册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颐奥R辅酶Q10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10233
申请人中文名称:大连医美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5街18号
保健功能:抗氧化
适宜人群:中老年人
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过敏体质人群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次,每次1瓶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苯丙酮尿症患者慎用;服用治疗药物的人群食用本品时应向医生咨询。
宿迁医美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3MA1P4X169F
企业名称:宿迁医美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晓进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6日
登记机关:宿迁洋河镇(市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宿迁市洋河新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