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协和医院从无证处购进假药被罚

2019-06-18 13:42:30    来源:  作者:

吉林市发布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桦甸协和医院上榜。

2019年5月28日,原吉林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第三十六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药品)。

序号: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市食药监药稽药行罚[2018]065号
案件名称:桦甸协和医院使用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处购进的假药“白及”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桦甸协和医院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220282072292145R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振芳
主要违法事实:桦甸协和医院使用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处购进的假药“白及”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药二类)》第二条第(二)款第1项,对桦甸协和医院进行下列处罚:1、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四倍罚款126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73.25元。(合计罚没款1433.25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完全履行 2019年3月13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分局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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